为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巾帼行动,有效促进乡风文明,12月18日上午,上杭县妇联、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党工委和非公党工委在上杭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中国妇女十二大和龙岩市妇女五大会议精神宣讲报告会暨2018年上杭县“乡风文明·巾帼行动”推进会。龙岩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蓝凯英,上杭县政府副县长蓝玉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丘晓武、县文明办主任科员邱发锦、县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徐丰盛、县直机关党工委专职委员凌德兴出席活动。
各乡镇文明办主任、妇联主席、县直各妇委会主任、农商行妇联主席、县总工会女工委及2018年度上杭县获得国家、省、市、县“最美家庭”“五好家庭”代表等14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2018年度上杭县“最美家庭”胡辛茹、卢宇飞家庭,2018年龙岩市“五好家庭”范香金、梁小龙家庭,第十一届福建省“五好家庭”、2018年度福建省“十佳最美家庭”郭永富、孔丽华家庭代表上台发言。

推进会上,根据中共上杭县委、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杭委发〔2018〕1号)文件精神,我县对获得国家、省、市、县“最美家庭”和“五好家庭”荣誉的,按获得荣誉等级给予获评对象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

蓝副县长对我县开展寻找“最美家庭”、评选“五好家庭”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相关部门和广大家庭提出几点殷切希望:一是弘扬新风,建设和睦家庭。要认真贯彻习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组织引领,培育良好家风。全面从严治党要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的家庭,各级妇联组织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清风助廉”活动。三是齐抓共建,深化创建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找准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与自身工作的结合点,发挥部门优势,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工作。

最后,龙岩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蓝凯英向参会人员作中国妇女十二大和龙岩市妇女五大会议精神宣讲报告。